
新华社,上海,4月25日(记者Lan Tianming)记者从上海金融法院获悉,法院公开宣布被告在25日对被告刘与Zheng之间的虚假陈述的案件,针对被告Shanghai Jinlita化学公司,LTD。用表现机制测试了病例。法院命令被告元和卢(Yuan)和卢(Luo)加入原告刘(Liu)的投资损失506,130.96元,并向原告付给原告,以损失277,406.42元的投资。
据报道,金莱泰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一家上市公司。 2021年6月15日,金莱泰(Jinlitai)宣布,该公告指出,该公司的董事和总统元和子公司总经理计划担任Dignathey,一直在持有Jinlitai共享6个月,总共增加了3亿元人民币。后来,金莱泰(Jinlitai元和卢的手柄上述增加的增长分别于2022年6月15日和9月30日扩大。在2022年9月30日的市场之后,金莱泰宣布,Yuan和Luo未能完成扩张期间增加股份的计划。同年10月20日,中国证券监管委员会上海监管局采取了行政管理措施,向Yuan和Luo发出警告。同年12月21日,深圳证券交易所做出了“对元和卢的公众谴责”。
原告Liu和Zheng宣布,由于该股权的诺言是因为Yuan和Luo未能履行诺言,因此他们购买了Jinlitai股票,因此形成了有关安全性的虚假陈述。他们向金莱泰(Jinlitai),元(Yuan)和罗(Luo)一起付费,以支付委员会投资和损失的差异,达到了超过900万人。
审判后,上海金融赛当他们第一个承诺增加持股量时,他们在没有财务准备的情况下持有元和卢,并且在随后的扩建过程中没有积极筹集资金,并在面对询问时使用桥梁资金来制作“虚假”的存款证书,因此他们可以进行大量查询来增加询问。处理。从增加手柄的角度来看,承诺增加,市场影响力等的价值。未能实现Prokiseto的因素增加了手柄,因为它们声称明显不合理,因此虚假陈述是有效且重要的。在整个信息披露过程中的判断中,金·卢塔(Jin Lita)履行了审查的基本义务,没有证据证明金·利泰(Jin Litai)知道或知道Yuan和Luo有虚假的陈述,因此他不应对案件涉及的虚假陈述承担民事责任。
(编辑:Zhao Xinyue,Yuan Bo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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